“云南路途遥远,湿热又多沼气,叔王昔日在战场上出生入死,战伤颇多,那样的地方恐旧疾复发,而乐安山明水秀,最适合怡情养性!”朱瞻基面色坦然,缓缓说道。

朱棣连连点头。

当日,连发两道圣旨。

第一道:设立府军前卫亲军指挥使司,这是专为统辖随侍皇太孙朱瞻基的“幼军”而设立的,自此之后,朱瞻基有了直接隶属于自己的军队。

第二道:便是斥责汉王多有不法行为,削减王府护卫,徙封乐安,并立即离京就藩。

正是这样接二连三对皇太孙的破格宠信,传递给天下人的信息,是对于这位未来的储君,皇帝信心坚定,不容置疑,于是天下人也深信不移,多年来关于储君之位的议论终于平息。

秦淮河上一条画舫之上,丝竹悠悠,声声悦耳。面对面相坐的两人面色沉重,心事不宁。其中一人看起来三十多岁,不高大,却也不矮小,长相一般,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只是那双浓眉下的大眼,看起来有些吓人,好像沉静如一潭死水,然而举杯与对面之人相敬,一饮而尽之后,那怒睁起来的眼睛,灼亮似火,如醒狮般怒目圆睁,他瞪着对面的人问道:“想不到连二哥都败在他的手里了。老大还真是厉害!自己整天病病歪歪,不显山不露水的,万世不争,博得一个仁孝厚德的美名。却着实是养了一个好儿子呀,只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便把老二和他身后的那伙人就给弹压的死死的!”

话音中透着不甘与嘲讽,他笑了,目光一凛,夹了一块紫酥肉递到对面那人的盘子里:“看来以后,我也只有寄情于声色犬马,才能周旋应对,让天下人忘了堂堂的大明天子还有我这个留守北京的郑王!”

“呵呵!”坐在他对面,那个身穿一袭墨色长袍的清瘦老者也笑了,他伸手摸了摸下巴,那上面很光滑,并没有胡须:“三殿下不必如此气馁,事事须得人谋。依老奴看,东宫与汉王这局还未成死局,日后的事情尚不可知。陛下是疼皇太孙,那是没错,可是当初太祖爷对建文帝,那也是捧在手心里疼惜的。可是后来怎么了?殿下别忘记了,现在您可是奉命留守北京的,北京是什么地方?龙腾之处,那北京的宫城、陵寝,多大的规模,日后建成,这督建的天大功勋,汉王也好、太子也罢,谁能比得上?再说了,现在先让他们斗去,日后的事,一切都未成定局!”

郑王听了连连点头,他再次举杯相邀:“高燧一切都仰仗仲父了,从小,大哥病弱,母后偏疼于他,而父皇又喜欢把二哥带在身边,而本王真真是那个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只有仲父,是真心的待高燧,小心呵护、处处提点,正像本王的亲人一样!”

“哎!” 长长的一声叹息:“殿下言重了,老奴这一辈子,要是没有殿下这点儿情分和念想,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们这样的阉人,除了贪点财,谋点权,还有什么乐趣,就是那钱财堆的多了,更显得无趣,留给谁呢?百年之后,连个归处都没有!”

“仲父!”朱高燧眼中一热:“如果有一天,高燧可以号令天下,一定给仲父建祠修庙,让你香火永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