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鹤宵赶紧求饶:“哎哎哎,宋大人,我错了,当年被你们围殴的时候,你这脚可是给了我深刻的印象。”
“你还记得就好,”说话间他裤兜里的手机还在不停震动,“真走啦,妹妹还在酒店等我呢。”
司鹤宵伸手打发他:“去去去,赶紧去!”
杭城本就不是一座以夜生活文明的城市,凌晨的路上已没有几辆车,宋宇驰驮着王夕晨的背影被几盏路灯拉长,随着灯下的树叶遮挡摇摇晃晃,给黑夜增添了几分风姿。
司鹤宵长叹一口气:“真快,从高中到现在,一晃都快10年了。”
林初本身就有些酒精过敏,平常都极力克制,不过今天却多喝了几杯,夜色下也能看的出脸色通红。他把手揣进牛仔裤兜里,小声回应:“嗯。”
司鹤宵转身看着他,两人还是跟当年一样,身高相当目光平视:“你也刚来杭城不久,要不一起走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杭城。
这两个字在林初心里像一个有魔力的盒子。
当初本来想留在美国不再回来,扣逡一呜而儿七呜二叭义制作本文没想到提交给杭城的创业企划书顺利通过,最终回国。
其实自从拿了国际计算机大奖后,也有其他几个城市发出过类似的邀请函,只是都被他拒绝了,本想留在大学里做一辈子科研,可不知道为什么,听到杭城,他在电话里怎么也说不出拒绝的字眼。
两人沉默走了一路,没人再说话,只有偶尔有路边的野猫发出喵喵的叫声。
直至走到“杭城中学”门口,司鹤宵才停下脚步,指指多年未变的门牌,仿佛在宣誓自己的主权:“你看,我和柳纨扇当年就在这边读的初中……然后,那边,小学就在那个转角进去……还有那边,是幼儿园。”
林初抬头看一眼已经有些斑驳的墙面,夜里寂静黑暗的操场。高中时存储在记忆里的苦楚、酸涩、嫉妒……无数种情绪涌来,在胃里和酒精一起发酵翻滚,最终都向胸腔涌来。
终于——
哗。喉咙再也承受不住食道的压力,林初扶着墙吐了出来。
司鹤宵过去手忙脚乱拍他的背:“你小子这么不能忍吗,没事,吐了就好多了……”
林初却把他的手从自己背上扯开:“把你手拿开,我刚是被你秀恩爱恶心到了。”
“哦,”司鹤宵退后一步,“不过我是故意的。”
林初用纸巾擦擦嘴,随手扔进门边的垃圾桶里:“我知道。”
司鹤宵眼睛里的神色因为这三个字瞬间变换,往前一步,与他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