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我这件案子的正确流程是:发现案情的巡捕营将我收押, 上报给翻译院,翻译院决定是否移交刑部,刑部接到案卷后, 调查取证,最后审判、宣判。
按律,朝廷官员既可免枷, 又可在受审时免跪, 更不可受刑。
然而刑部的权柄实在太大, 不少尚书在这个位子上日渐膨胀, 变得霸道、专横,甚至蛮不讲理, 所以无视律法, 单凭主观断案的事情常有发生。
在外应酬时,我曾听过一个小故事:一位刚进刑部的年轻部员, 在翻阅大清律时,觉得“仆人与主妇通奸者斩立决,主人奸仆人qi则罚俸三个月”这一条律法明显的不公,尚书大人知道后,居然冷笑道:“谁定法谁说了算!”
可见在他眼里,法律并不是为正义服务,而是为统治阶层服务。这个统治阶层并不是单纯指皇帝,泛指除普通老百姓之外的一切特权阶层。
当然就包括高高在上的文人集团。
六部尚书,甚至内阁大臣,除皇亲国戚外,几乎都是正统儒家学派出身的翰林,都是天下文人的精神领袖。
他们既小肚鸡肠,又傲慢自大。容不下我,还得做出不屑与我斗的姿态。除了去抓我的李大人,没有任何一个高官露面。
李大人深知会有人来保我,未免夜长梦多,竟丧心病狂地免去过堂的流程,直接上刑。
首先是水刑。水桶旁边就摆着招供文书,让我签字画押。
知道我不会用毛笔,还‘贴心’得准备了羽毛笔。
我看了眼供词,满纸荒唐,毫无逻辑,结论就一个:与婢女争风吃醋,怒而杀人。
多么可笑,连我都不能确定无头尸到底是谁,他们竟知道我‘杀’的是婢女。
而且这份供词与现代新闻稿有个通病:绝口不提男主角。仿佛女人都是不长脑子的斗鸡。
我直接撕了。
接着就被摁到水桶里。
水里可能有尿,氨水味浓重。
要命的却是那种濒临窒息的感觉。每当憋闷到灵魂出窍的时候就被拉出来,狼狈喷出一口水雾,还没把肺泡灌满空气,又被摁进去。
周而复始……
不到十个来回,我就已经全身痉挛,完全无法站立。
带着面罩的行刑者将我拖起来,再一次问:“签不签?”
我用尽全身力气呸了他一口。
年少时,学校组织看英雄电影,我曾默默感慨:要是我生活在那个黑暗的年代,肯定是个汉奸。
现在身临其境,原来大脑一片空白,根本记不起什么理想抱负、人间正义,也不觉得害怕,只有一腔愤懑;妈的,老子不认输!就不认!
我知道他们不敢弄死我。
让我带枷招摇过市和刑讯逼供只有一个目的:毁掉我的声誉,将我赶出朝堂,再也无法在大清立足。
他们也知道我死不了,生怕遭到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