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被他聒噪了这些天,我已经掌握了一定技巧,不过脑子都能捧得很精彩:“是十三爷想看,还是你?八爷可跟我说过,你从小就是个闯祸精,都是他和九爷十爷帮你顶缸的。而且康熙三十八年你都十二了吧,年少无知这个词和那时候的你毫不相关。”
他不仅没恼,还兴致盎然地分辨:“我那时候真的什么也不懂,只对舞刀弄枪、驯马打猎有兴趣。不像老十三,打小就多情,启蒙得也早,又和老四走得近。别看老四在京城装得跟个断情绝欲的老和尚似的,一出京就放浪形骸,从年轻的时候就这样,那时候有个……”
又来了……
我听得头太大,赶紧打断他:“你们俩当时什么反应?十三爷是不是在你身前挡着主动承认错误?”
他冷哼一声,“你对老十三的认识太浅薄了!小时候,他才是我们兄弟中最受皇阿玛喜爱的那一个。皇阿玛六次南巡,四次都带了他,我才跟过一次!他凭的可不是文治武功,更不是母家势力,而是这里。”
他指了指自己的头,“他每次做坏事儿,总要拉个垫背的,那一次,倒霉鬼就是我!当时我滚到门口大气也不敢喘,他却敢在皇阿玛震怒时抱住他的脚哭着认错,但他说的是‘是儿臣没管好十四弟,儿臣认罚,请皇阿玛保重龙体’!气得我和他大打出手。”
行吧。在他口中,四爷虚伪狡诈,九爷一脑门算计,十三爷是个心机绿茶,就他耿直单纯。
“反正他和老四是一样的人,表里不一,损人利己。皇阿玛渐渐看透了这一点,就慢慢疏远了他。现在除了老四和他好,我们兄弟没几个搭理他的。回京之后,你也少和他打交道。再给他庆生,我就打断你……我就不让你好过!”
……
我给他买了一碗状元豆,好歹堵上了他的嘴。
清净了一刻,他又开始规划回北京后的工作生活,说得眉飞色舞。
比如要在贝勒府附近给我买个大宅子,让我去礼部主客清吏司取代王阳,甚至要带我进宫拜见德妃……
这才叫贼心不死呢,这跟包养有什么区别?
他说他的,我一扭头进了之前吃过那家鸭血粉丝店。
店里还是忙的人仰马翻,等了好久才有店小二来送餐。
那人长得极丑,胖胖的脸上坑坑洼洼,眉尾有一颗很大的黑痣,态度也不好。碗一放,汤汁都泼洒出来,差点溅到十四身上。
十四脸色一变当即要动手。
我赶紧拉了一把,把自己跟前那碗换给他,递过去一双筷子:“别生气,影响食欲!在这种小店,不能讲究服务,将就一下嘛!这是我在大清最喜欢吃的东西,你快尝尝。”
“山珍海味你不爱,喜欢吃这?”他嘴上不屑,却利落地接过筷子。
店小二不知道自己躲过一劫,眼皮翻上天,摇头晃脑地嘟囔道:“神气什么!以前那廖小爷也神气得很,整个金陵没有他不敢打的人,现在呢,哼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