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 早餐的推理时间

杂烩饭摊 晨晨powa 5343 字 2024-04-21

“因为大胖的立功,我们和公主要在这里打扰一段时间了,给您和大胖添麻烦了。”

大叔听我这么说立刻摆着手,嘴上叨唠着一点都不麻烦:“应该是我们抱歉才对,把你牵扯到案子里了。”

我摇摇头,抱着白猫和大叔道了晚安。在关上大叔客房门,我听见大胖挠了挠门,看来今天公主的到来让他异常兴奋。

我抵挡不住困意,沾枕头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觉醒来已经是快要中午了,我开门的时候,发现大叔坐在客厅里用笔记本查着什么东西,听到我房间的门响声后转过头和我到了早安。

“在看什么?”我走到大树旁边,看着他的屏幕,上面是一部关于血迹喷溅鉴定凶器和谋杀手段的文章。文章配了不少令人触目惊心的照片。

“还在查昨天的事情?”不想一早上就这样可怕的图像,我转过身走向了大叔的厨房,“大叔吃早点了吗?”

“你知道的,我不怎么吃早点的。”大叔无所谓的摇了摇头,“你要吃什么吗?”

“不吃早点怎么行,我给你做吧,家里还剩什么?”这样问着,我已经打开了大叔的冰箱。

大叔有些不好意思:“只剩下鸡蛋了。还有一些平常的下酒菜什么的。我不怎么在家吃饭的,都是在饭摊解决。要不然我带你出去吃早餐吧?”

听到大叔的建议我笑了起来:“早点摊早关了吧?起来做早餐吧,我看见家里还有些面粉,做鸡蛋饼吃怎么样?”

“可以,要帮忙么?”大叔起身来到了厨房。

此时我把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鸡蛋磕碎到碗里,加了糖和盐搅拌均匀,又加了一些面粉和水进去,搅拌成糊状。平底锅刷油,小火加热之后把鸡蛋糊倒进了平底锅煎成蛋饼。过了一会儿,蛋饼的边沿微微翘起,将蛋饼翻个儿,倒上了在大叔冰箱里拿的酱菜,酱菜慢慢出热气,我关了火将蛋饼卷了起来,裹住了里面的腌菜。

“大叔沏茶了吧?”把蛋饼端上桌子的时候我这样问道。

大叔点点头,把茶壶放到了饭桌上,给我和他各倒了一杯。我从行李箱里找出了奶精球,加到了我们两个人的茶杯中:“我之所以整理出这种‘逃难箱’,就是为了应对这种情况。好了,现在说说看,您刚才看了那么久的研究报告,有没有对昨天晚上的事情做出什么推论?比如说现在受害者在哪里什么的?”我将腌菜裹在蛋饼里咬了一口,觉得大叔冰箱里的腌菜味道有些过于咸了。

大叔吃着我做的早餐,表情里有一丝困惑:“什么也没有查出来,痕迹调查是个很复杂深奥的问题,只通过一篇文章,我是什么结论也得不出来的。不过万幸的是,我昨天在你闭着眼睛转过身的时候,用手机拍了几张模糊的相片。我把照片发给了一个朋友,看看他能不能帮我查出些有用的东西来。”

想到昨天自己怂怂的样子,我不禁有些脸红,赶快转移了话题问大叔为什么还要追查血迹的事情:“不是都报了警了么?”

大叔咽下了最后一口蛋饼,喝了一口加了奶精球的花茶,感叹着没想到也想到加了奶精球的茶竟然这样好喝:“像你一样,我也有以前工作留下来的职业习惯。你还记得我和你说过再来饭摊前,我曾经是个包打听吧?”

我点了点头,意识到大叔接下来的话可能又会提及到关于那个人死亡的线索,我加快了嘴里咀嚼蛋饼的速度,感觉自己的心怦怦跳的厉害。这一次我又会听到些什么呢?

我的笔录时间很短,即使听到为我做笔录的警察告诉我刚刚见到的某些事情或者人有可能牵扯进某些案子的时候,我能给出的回答仍是寥寥无几。首先,我并没有过多地在意被叼走拖鞋的男子的样貌,给不出嫌疑人画像;其次,虽然是我打电话报警,但是我只是按照大叔所言,并没有真正看到什么,所以也提供不了所有用的线索,只能是大致回想了一些我看到的情景。我的笔录很快就做完了,坐在楼道的长椅上等在另一个间屋子里的大叔录完笔录。

大叔从笔录室里出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我也从刚开始莫名其妙的状态恢复过来。虽然大叔人半个身子已经踏出笔录室的大门,但他的嘴里依旧和一同出来的警察说着什么。这警察是刚才接到我们报案时出现场的那位警察,40岁上下,脸色有些疲惫。他对大叔指了指我的方向,大叔看到我立刻转身朝我走了过来,先开口道歉:“抱歉,刚才把你吓到了。”

“没关系。”我摇摇头,以为能够离开了,刚想站起来,却发现大叔又转过身和那位警察聊了起来。听大叔和警察聊天的语气,感觉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很熟悉。

站在他身边的警察和大叔说完话微微对我点了点头便侧身离开了。

“到底发生什么事了?”我估计一时半会儿是离开不了的,所以索性问起了大叔刚刚在大胖带我们去的地方发生了什么事情,“刚才帮我做笔录的警员姐姐告诉我发现了大量的血迹。我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大叔想了想才低声回答:“我觉得是有人遇害了。”

我吃了一惊,瞪大眼睛像大叔确认这件事情的真实性。

大叔点点头:“虽然没有明确表明有人遇害,毕竟除了血迹,目前为止没有发现受害者或者受伤的人。但是我看过那摊血迹,以我的经验来说,那么大的失血量对于人来说已经不单单是受伤那么简单了。”

听完大叔的话,我突然有些紧张,战战兢兢地问道:“大叔,您看到的自己只集中在一个地方么?”

“怎么?”大叔皱眉。

我指了指大胖的爪子,它的前脚掌上沾着一些血迹,刚才慌乱之中我并没有发现,只是后来在楼道里等大叔的时候,我才注意到大胖前脚掌毛发上沾了血迹。一开始我以为是大胖自己弄伤了脚,本想帮大胖做临时包扎,却在仔细查看后发现大胖并没有受伤。还在好奇的时候,听到了大叔的话,又联想到联系刚才为我做笔录的警员对于案发现场的描述,我开始怀疑大胖脚上沾的应该是案发现场的血迹,所以我才会问大叔那些即使都只存在一处。

大叔看到大胖脚上的血迹之后也是一愣,他又皱着眉头回忆了一会儿之后,立刻神情严肃地找来了刚才的警察。那位警察叔叔在看过大胖的爪子之后便带大胖去了另一间办公室。

大叔看出了我的紧张,出言安慰道:“别着急,他们只是去采集一下大胖的毛发用来做个化验,一会儿就把大胖送过来,别担心。”大叔说话时视线一直停留在大胖被带离的方向,我知道他比我还要紧张。

在等大胖化验回来的时间,我和大叔再次聊起了案发现场的情况,而大叔再一次对我说了抱歉:“没想到去一趟便利店,还把你惹到麻烦里去了。本来不想掺合这种事情,可是后来觉得非常不对劲,就想去看看情况。不过多亏了长心眼去看了情况,否则都不知道在大胖叼来拖鞋的地方出了那么大的事情。咱们看到了那个男人的样子,虽然不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和那里的血迹有关系,但为了安全起见,咱们还是报警最好。因为你也不知道那男人是不是真的和那摊血迹没有关系。”

“所以这件事情要怪大胖乱叼东西惹麻烦了?”我撇撇嘴,也看向了楼道的深处。

大叔耸耸肩:“叼东西回来是狗的天性,不能怪大胖。要怪只能怪我非得带你去买夜宵。刚才老冯还问我,啊,老冯就是刚才那个给我做笔录的警察,是我的老朋友了。他还问我为什么自己饭摊的还要到别的地方买夜宵吃。我把今天的情况和他说了,他责怪我自己一个人有菜有饭的吃的热闹,却让一个帮厨的小姑娘拿鱼汤拌饭凑合。对于他这样的指控,我真是百口莫辩啊。”大叔说到最后不自觉地带上了委屈的口吻。

因为大叔的可以卖萌,让我的心情稍微有些放松,我拍了怕他肩膀:“你没有和他说我还挺喜欢吃鱼汤拌饭的?”

“那种我我怎么能说的出口啊。”

听到大叔的回答我笑了起来,突然想起一直盘旋在脑海里的问题:“对了,大叔怎么觉察出来那个被大胖叼走拖鞋的人不对劲的?”

大叔有些不屑一顾地冷笑道:“你不觉得在这个季节夜钓很奇怪么?”

而我则摇了摇头:“夜钓是什么?夜晚钓鱼么?有什么奇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