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中间摆了张两米大床,而我正躺在床上。
掀开薄毯一看,身上因为爬墙钻洞沾满泥灰的衣物换成了一身白色的浴袍。我踩在地毯上,抬手挡住阳光,眩晕感还未消退,保持站立的姿势好一会儿,头脑才勉强恢复清醒。
记忆也逐渐回笼,我面露古怪之色,这房间怎么这么熟悉?
裸足走向玻璃门,手按在把手上往里一拽,阳台暴露眼前,包括和整个环境格格不入的蹭在阳台墙上的灰迹。
这不就是岑微雨的房间??
此时,房门忽然咔嚓一声响,有人拧动把手开门进来了,我身子瞬间紧绷,动作僵硬地关上玻璃门转身看向来人。
岑微雨手里端着张橡木托盘,托盘上放了只印着方形铜钱的陶瓷杯,正热腾腾地冒着热气,杯子旁是同样印着铜钱的陶瓷碗。
他一进门,一股清甜的麦香味在空气中弥漫开,我的肚子应景地响个不停。
过去一夜,我已经比昨晚冷静多了,关于该用何种方式对待岑微雨,虽然还没理出头绪,但也不像昨夜一样无措。
此情此景,我甚至能大踏步走到岑微雨身边,勾着他脖子调笑,“谢了,兄弟。萍水相逢不仅收留我住一夜大早上的还管饭。”顺手抄过瓷碗,坐在床边大口吃了起来。
话是这样说,其实我戒备异常,在岑微雨眼里我一开始的形象是带坏他弟弟的变态同性恋。现在是的形象应该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用“唐可心男朋友”的身份诈骗好处的诈骗犯。
加上昨晚还私闯民宅,我在他心里的形象哪怕没到高珠穆朗玛也该低到索玛……那啥海沟了吧。
又是收留过夜,又是送早饭,准没好事。
我防备着他,小米粥含在嘴里也味同嚼蜡。
果不其然,见我吃的差不多,岑微雨接过瓷碗,指尖小心地没碰上碗边沿的湿痕。
结合昨晚他强硬地让我处理水渍,这人没点洁癖在身上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