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另一个案件的被害人?
……等等。
两起车祸案件看似无关,实则暗藏玄机。聂子旸觉得自己已渐渐接近真相的核心。
“最终被他酒后撞成重伤的那个人是黎珂的父亲黎曼。”
说完上一句话,王秘书沉默了片刻,视线在生身父母的唯一一张合影上略略流连,“那是因为有人抢着做了第一件事。”
那个人——
就是陈澍。
相簿翻到其中某一页就变为空白,收尾于王秘书生父对曹政委签下的生死状。时间、事发路口、车牌号写得清清楚楚,钱与人命的交易白纸黑字,赤裸裸摊在眼前。报酬在当年算得上十分丰厚,右下方盖着曹政委的刻章,刻章之下则是一枚卖命者的血红色指印。
恶的投名状。
事情的起因最初只是广东某高官想处理掉跟了自己近十年,日益贪得无厌的情妇。当了所谓的人上人,居然连杀人的活都有人抢着帮忙干,哪怕代价是自己的命。
“黎曼是个添头。”王秘书眼里的光渐渐冷凝下来,“陈澍从中插了一手,把最讨好上级的差事自己抢着做了,曹政委卖了他这个人情,他临时把时间地点统统改了,只有许诺的重金不变,让我父亲喝够了酒再上路。”
“陈澍是私下买通门路在曹政委那里抢来了让那个女人消失的任务。他和曹政委一起骗我父亲开车撞向另一个无辜的人。”
那个人正是本该开始代表祖国在国际数学界崭露头角的黎曼。
火光一下子窜得老高,颤颤巍巍,将两个黑色的人影拉得极其细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