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部分原因,自然由沈家自身所做的吃食买卖品质决定,也和沈家去县里一路上的宣传有关,往后慕名而来的外来游客只会越来越多,若说醉仙楼的酸菜鱼是一个招牌,那沈家也完全可以做了这个酸菜鱼的生意。
毕竟当初他们和醉仙楼签的质要(合约)里头,只说沈家不能将菜谱卖给其他人,但却没说沈家不能自己做这个生意。
所以假如沈家愿意不做酸菜鱼的生意,两家人各自卖各自的,各有千秋各有招牌美味,开在一起显然比分开对双方更加有利些。
何况,当初沈家在县里也是宣传过酸菜鱼的,虽然目的是为了自家摊子声名远扬,但不也算是间接给醉仙楼打了广告?
所以在林茗眼中,这店,还是就开在醉仙楼地好,毕竟人家伙计多,出了什么事,立马就能帮上忙。
她卖这个酸菜鱼的菜谱本来就亏了一大笔,加上帮醉仙楼打败老对手盗版“正宗酸菜鱼”迎客来,钱掌柜欠她的人情,自然不能就这么算了。
有道是,帮人也不能白帮人,那岂不是成了做慈善?
白帮人不求回报的,那就是傻子。
林茗心中如是想到。
和今天的事一样,要是没有醉仙楼的伙计过来帮忙,沈家摊子能不能保住还未可知。
虽说大部分沈家摊子的老客户还是相信沈家的,但不知道事情真相,肯定也会迟疑,谁都不希望祸事引到自己身上,这些客人自然也不希望。
对此林茗没什么好说的也觉得再正常不过,唯一能自保地法子,要么是求己,自己雇那么多打手了是,要么是仰仗周遭的便利,比如欠了她不少人情的钱掌柜的。
显然,养打手雇打手伤银子,而人情反正已经欠下了,往后醉仙楼要想从沈家拿货,自然还得一直欠着,毕竟沈家有了自己的铺面,足够的灶位,自己完全可以卖的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