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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逢笑刚解了一大难题,心情大好,欢快地绕到她面前主动去牵起她的手握了握。

“握手为礼。”

她笑得眉眼弯弯,脸颊浅浅的梨涡像蕴着两抔清酒,煞是醉人。

容韶从未与同龄女儿家近距离接触过,她的手是握剑的手,是排兵布阵的手,她也从未奢望过,有一天会有一人握住她那双饱经风霜苦楚的手。

心念浮动,原来还是会有人告诉她,握手为礼。

容韶的脸悄悄浮上了一丝红晕,不如刚进屋时被风刮得那样冷峻,她害羞起来,别扭地从时逢笑温热掌中抽离,转了话头道:“你尽快安排罢,再晚些,只怕他就要去与百姓牙缝中夺食了。”

时逢笑方才开心得忘乎所以,早把容韶进门时说的那句话抛诸脑后,此时回想起来,扬眉惊道:“容归将军不至于吧?”

容韶苦笑摇头:“我与他上战场,有一次虎口逃生,他挖过死人肉给我吃,你说呢。”

语调未见上扬,看似反问,实则早已知晓结果。

人一旦被逼急了,架在火上烤得即将烧糊,是会以身犯险跳火坑的,因为只有跳下火坑,才会有爬出来的机会,反之,则命丧当场。

时逢笑知其中利害,不敢多作耽搁,立即吩咐陆三:“叔,去备一匹马!”

马园子的管事只有见到她那把钥匙,才会听命行事,所以这一趟,她必须亲自前去。

容韶看看她,补充道:“两匹。”

时逢笑错愕看她,忽而想起来,容韶也需跟她一同前往,否则谁去带路呢?

一旦出金平城,则不免危机重重,姜国的巡逻卫兵沿途乱窜,她其实还是有些担心的,不过即使这样,容韶要和她同行,她对她的钦佩,就有多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