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呸!”他伸手用拇指将嘴角的鲜血抹去,又不由地嗤笑了下,“阿!他爷爷的,还真下得去手!”

但他并不后悔。

于公,林啸是自己的将军,他确实以下犯上,即便扛不住被打死了,那也是他命运不济;于私,林啸是自己的男人,他稀罕林啸、惯着林啸,被自己男人打几下,也就当情趣了,只要林啸心里能舒坦,不再生他的气。

他抓起林啸丢给他的衣物,脸埋进去深吸了几口,才觉得捡回了半条命。之后挣扎着坐起来,将衣物和铠甲一件件仔细穿在身上。

最后,孟朗拾起自己的红缨枪立在地上,支撑着站起。看着床上凌乱的印记,深叹了一口气。

他才刚过及冠,爹娘死得早,对于情爱之事确实不太懂。可是都真枪实弹的干过了,而且不止一次,难道这都不算喜欢、不算爱吗?

“哎……算了,日久才能生情,自古的真理。小爷就喜欢啃难啃的骨头。”

他抖了抖精神,将铠甲理平整了,提起红缨枪,阔步昂首出了房门。丝毫看不出刚被林啸打得半死的样子。

他就算是疼死,也绝不能在林啸跟前掉一点面。

他可是林啸的男人,是抚远大将军的副将,是大盛国顶天立地的汉子!

官驿前的空地上,六十亲卫整装待发,就连林啸都立在了马上,脸黑的像抹了碳灰的锅底。

孟朗在小驿官的低头哈腰下走出了大门。他脚着犀牛皮靴,身穿束腰深衣,紧身窄袖,披锒丝铠甲,并以月石簪束发髻。站于阳光下,立于天地间,好不精神!

月见看得眼睛都直了,“嚯!果真红气养人!孟朗兄弟,好一副小将军的派头!”

月见将孟朗的马牵去给他,上手捏了捏孟朗的肩膀,又大力地拍了两下:“瞧瞧这健硕的肌肉,真棒!”

孟朗下意识间嘶疼了下。

月见疑惑里带着调侃:“怎么了?我就是拍了两下,怎么还冒汗了?小将军难不成还是个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吗?哈哈哈哈!”

孟朗嘴角抽一抽,活生生地将疼痛咽下,硬生生地挺着身子,笑言:“月见大哥,中不中用,那得用过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