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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戾气越重,他们就越喜欢;越残忍暴力,他们就越崇拜。

我享受被崇拜的感觉,便一度产生了幸福的错觉。

我越发以为这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他们说好,有钱一起挣,有难一起扛,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老一套说辞了。

我蹲在暗巷油渍的铁皮桶上吸着十二块一包的红南京,暗暗嘲笑他们可悲。

不敢承认自己也在心里默念了。

半年后的一场斗殴里,有人失手了。

他们捅死了人。

市警局副局长的小儿子。

捅人的那个是兄弟里的大哥,家境殷实,仗义疏财。平日里宣称要依附他,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的小弟,很多。

但真进局子录到口供,没有一个人跳出来担责,反而全将矛头直指了大哥。

义气。

确实够义气。

我突然庆幸自己没有表态,不然我也成了傻子。

又一次的一厢情愿。

根本没人会当真啊,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