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戾气越重,他们就越喜欢;越残忍暴力,他们就越崇拜。
我享受被崇拜的感觉,便一度产生了幸福的错觉。
我越发以为这才是我该过的生活。
他们说好,有钱一起挣,有难一起扛,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老一套说辞了。
我蹲在暗巷油渍的铁皮桶上吸着十二块一包的红南京,暗暗嘲笑他们可悲。
不敢承认自己也在心里默念了。
半年后的一场斗殴里,有人失手了。
他们捅死了人。
市警局副局长的小儿子。
捅人的那个是兄弟里的大哥,家境殷实,仗义疏财。平日里宣称要依附他,为他上刀山下火海的小弟,很多。
但真进局子录到口供,没有一个人跳出来担责,反而全将矛头直指了大哥。
义气。
确实够义气。
我突然庆幸自己没有表态,不然我也成了傻子。
又一次的一厢情愿。
根本没人会当真啊,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