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他们上班那儿,除了漂亮的前台小姐姐和吹毛求疵的富二代老板朱穆朗,其他人的打扮一个比一个随便。
等到七点半。花才准备出门了。
房光霁把刚煮好的鸡蛋,和特地拿温水暖好的盒装牛奶强行塞进花才的外套衣兜里,说:“路上吃。”
“费那事干嘛。”
花才又是同样一句。不过这一次他没有拒绝。左边兜里塞了鸡蛋和水煮玉米,右边兜里塞了牛奶,花才像是口袋里揣着俩手雷弹,即将上前线一般。
看着特别不靠谱。
房光倚着门框霁扶额:“才哥,我怕你这样搞下去,又是熬夜,又是早起,还不吃早饭,最迟三十岁秃头,三十五进医院,最后活不活得到领养老保险那天都不知道!”
“——费那事干嘛。”房光霁念经,花才不听。还是这句万精油应答句凑合对付房光霁。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人类的本质是复读机。
七点三十五。
花才穿好了鞋,扭开门把手。
“——我走了。你走的时候把门带上。”花才说完,用眼神巡视房间一番,觉得自己这房子里没有任何值得房光霁惦记的东西,于是放心地背上电脑包,像个行动迟缓的蜗牛一样,打着哈欠出门了。
房光霁看他还会打哈欠,心里多少有些欣慰,感慨这家伙起码生理上还算是个人(没有骂人不是人的意思)。
花才的家和他上班所在的cbd位于城市的对角线两端。这是可以理解的,cbd地价金贵,离cbd区越远,房价越便宜。花才在老家给他妈买了套房子之后,手里余款并不多,挑挑拣拣买了现在自己住的这栋,当时买房的要求是,能住就行,区域位置此类,基本不太考虑了。
——也怪自己短视。
早知道现在上班这么辛苦,还不如当初咬咬牙找朱穆朗借点钱,买个地理位置好点儿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