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泊辞“嗯”了声。
夹菜的时候,孟韶无意间瞄见了贴在纸袋上的订餐单据,在备注那一栏上,写着“去洋葱”三个字。
花了几分钟去想,她才记起自己什么时候跟程泊辞说过不喜欢洋葱。
是那次回礼外,演讲结束之后去食堂吃饭,她把洋葱都挑了出来,他看见之后问的。
当时他第二天要开会,吃完饭就匆匆赶去机场了,没想到还能记得住她随口说的一句话。
孟韶电脑上还剩小半篇稿子没改完,她想在吃饭的时候顺便看了,用没拿筷子的那只手碰了碰触控板,让屏幕重新亮起来。
程泊辞忽地出声:“还剩很多工作?”
“不多了,其实也不是我的工作,就是帮刚进台里的新人改上次世锦赛的采访稿。”孟韶说。
因为不是简单的新闻报道,而是需要一定功底的深度专访,又是用英文写的,改起来要麻烦一些,孟韶又是那种很为别人着想的人,每一处修改都会附上详细的原因,所以才花了这么多的时间。
“我帮你看,你先吃饭。”程泊辞说。
见孟韶犹豫,他随口道:“大记者信不过我的水平?”
“当然不是,”孟韶作为程泊辞的高中同学,知道他的英语有多好,她只是不想给程泊辞增加负担,“这样会不会太麻烦你。”
程泊辞朝孟韶屏幕上只剩两段没做标注的英文采访稿抬了抬下巴:“有你担心这些的时间,我已经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