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头目?”冯霖问道,对这三个字,或者说对这
句话背后的意思相当感兴趣。
应立海嗯一声,说:“对,仲成算是个小头目,过的也是最滋润的,据说每个月能纯赚好几万,当然也只是他的猜测,具体数目不明,他们手里头的药物也是从他那儿拿的,可以算是他们的上线。至于其它的,都只是小角色。”
“简单来说,他们不过是帮‘以贩养吸’的可怜虫罢了,染上了瘾,没钱,又没有稳定职业,靠碎工那点收入,吃饱饭冻不着可以,再想嗑药就痴人说梦了,只好帮仲成卖药,以获得一定量的份额给他们嗑。”
冯霖想了想,微微颔首。
以贩养吸,对于这类团伙当中并不罕见,甚至他们大多数,都是属于被人诱惑或胁迫、半胁迫而染瘾走上了吸毒的不归路,最后又因为经济原因并迫于戒断反应而不得不向那帮穷凶极恶的罪犯低头,帮他们做事。
所以,应立海说的很对,他们其实也只是条可怜虫罢了。
但冯霖绝对不会同情他们——不论出于何种理由,什么目的,他们终究坑害了他人,将许多无辜的人的生命轨迹拉偏,坠入无尽深渊。甚至,这些被他们坑害的,大多还是亲人、朋友。
单凭这点,更是罪无可赦。
被坑了,绝不是反过来坑别人的理由。
就是论法,针对以贩养吸,也只是在允许范围内从宽从轻,并非免罪。而法,从正治层面上说,确实属于某层级的控制下边人的工具,但从社会学与行为学看,也不可否认它多数条款在多数时候,都意味着当下社会的主流容忍底线。
对社会而言,法是下限,德,则为上限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