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完美的(七)

不在场证明 沙间指 1139 字 2024-05-20

“还应该在往后延长一小时,”程磊皱着眉头说道,“凶手要花时间布置那个现场啊,所以应该是十一点半到一点半之间,这样更稳妥些。”

案发当日不在店中上班的工作人员,因为各自都能提供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已派出了作案的可能性,而其余相关人员的不在场证明,在新的希望时间段内再次加以审视,

其中许多人的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李菲:

十二点到下午两点独自身在杂物间内的说法无疑变得更耐人寻味,另外,她在十一点半到十二点这段时间内的行踪先前并未纳入视线,现在,店内巡视的说法则更需要加以确认。

这样看来,她在库房内遇到几名员工都在一点以后,那么从十一点半到一点,长达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其具体行踪如果不能得到确认,是否能说明什么问题呢?

周田:

原本于案发时间三点到四点之间身处犯案现场隔壁,现在看来离更准确的犯罪时间延后了数小时。十一点半到一点半这段时间,十二点以前她在点餐台,仍然可以算得上是确证,这部分时间做不了任何手脚。

从十二点半到一点半的九十分钟里,也一直在为客人送餐,像其他大多数店员一样,还是那个问题,无法做到长时间离开同时的视线。

李小凝:

十一点到两点都在点餐台工作,看起来是拥有完整的不在场证明,但中间离开过一次,那时正好是十二点前后,但从电工陈吉的说法来看,李小凝的举动都在他的视线之

内,如果有什么特别举动,都不会逃过他的双眼。

在陈吉证词可信的情况下,李小凝基本上没有作案的可能性,但是,如果陈吉在关于她的证词上撒谎的话…

王思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