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法不容情

虽然陈光荣的话说的很是在理,但是我还是有些不甘心,思来想去我忍不住说道:“陈师父,就算是家长为了孩子的未来,不愿意把这种丑事说出来,但是我们总应该去试一试吧,万一我们能够查出一些证据呢?”

“怎么查?葛珍珍也说不清楚,到底都是谁曾经被李涛留在办公室,她也只是听周围的同学私下议论,才知道和

她有着同样遭遇的,在学校里并不是她一个人,难道我们去学校里挨个孩子问?”陈光荣摇着头失望的说着。

不明白陈光荣在担心什么,我有些焦急的说道:“陈师父,我们为什么不能去问?李涛做下这种丢人的事情,我们难道还怕给他造成不良影响吗?”

“我是担心那些孩子,如果我们大范围的去找这些孩子,必然会引起学校和家长的恐慌,那么这件事给那些孩子们带来的伤害,就不是你和我能够控制的了。”陈光荣的脸上满是担忧的神情,看来他所考虑的事情,并不是像我一样的简单。

陈光荣说的没错,如果我们大范围的去学校调查这件事,不仅仅会在学校里传的风言风语,更可能在社会上引起负面影响,如果再引起学生家长的不满来,恐怕我们很难再去控制局面。

可是没有这些受害人的指证,我们跟不可能获得有价值的线索,而且按照葛珍珍的说法,李涛这种禽兽行为显然已经不是短时间所为了,那么受害人究竟有多少,我和陈光荣真的不敢想象。

只有一个受害人的指证,没有其他证据能够佐证,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对李涛采取强制措施都很难,而要想让他在承认侵犯葛珍珍的基础上,再如实供述自己其他的罪行,

那简直可以说是比登天还难。

然而传唤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我们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李涛的犯罪事实,就意味着我们必须放他走,但是如果现在放李涛离开的话,那么学校里被他侵害过的女孩子,很有可能会更加不敢控诉他的违法行为。

而且李涛已经知道了我们开始怀疑他,如果他从派出所离开后,趁机销毁自己犯罪的证据,我们的侦破工作将会更加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