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一房二卖纠纷(4)

刘培煌面露窘色,点零头,法官的话他还是听得。

林自遥问道:“第三人刘培煌先生......”

刘培煌听林自遥如此称呼自己,露出满意的表情。

严华则微微一笑,觉得总算遇到了一个听话的当事人。

“第三人刘培煌先生,请问你与被告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是否知道原被告已经在半年前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林自遥问。

刘培煌眉头一皱,抱怨道:“不知道,知道了我就不会买他的房子了,弄得现在这么麻烦,房子房子拿不到,钱也给了张振,我光是利息就不知道损失了多少钱。”

林自遥继续问:“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房合同后,被告就将诉争房屋交付给原告使用,原告一家一直住在诉争房屋内;你与被告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套房屋,难道没有去看房?”

刘培煌与张振对视一眼,:“没看过,但是我看过这个区同样的户型。”

林自遥:“这不符合常理,购买一套价值560万的房屋,居然没有实地查看过,就决定签合同,第三人显然没有尽到审慎的义务,在签订第二份购房合同时存在过错。”

事实上,不是刘培煌不想看房,而是张振拦着刘培煌不让他看,张振借口老母亲还住在房子里,不方便看房,但房价上涨过快,张振的房子户型又好,同时有几个买家都想买张振的房子,刘培煌一时心急,听信了张振的借口,签了合同付了款,造成现在这般被动的局面。

严华对案件事实已经有了大概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