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双腿自膝以下,被齐齐切断。
在穿过那一片埋葬了无数人命的战场,即将进入大秦的地界时,他又遇到了一场刺杀。
这场刺杀的目的,他心知肚明,本来就是他计划的一环。
在他原本的计划中,就已经考虑到失败的可能,所以使团注定要死在回归的路上,只要国书送不到秦王的手上,和谈就算成功,也是失败的。
刘风冷声问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为什么?难道父皇不明白?”刘仲反问,“如果两国和谈成功,那么死在南方的数万将士又是为了什么?他们的死岂不是太可笑了。”
“所以你要阻止!”
“是。不只是我,还有更多人。”
“你知道,大秦已经快撑不住了。”
刘仲道:“我相信大周也快撑不住了。”
“你不明白,你一点都不明白。”
刘风大怒,将他最喜爱的麒麟玉佩狠狠的摔在地上,一道碎片直直飞来,划过刘仲的脸颊,留下一道明晰的伤口。
他惊讶地望着刘风。
在大秦,对刘风的评价,无一例处只有两个字,明皇。
明明白白的明。
如果还有别的,那就是:最有读书人的气质。
遍历秦国五百年,百余位皇帝,刘风是最特别的一个。
刘家先祖自草莽起家,于五百年前立国,也不知是什么原因,每一个继位者,看起来并不像一个皇帝,而是一个武夫,粗人,最看不得的是读书人的小家子气。
无论如何培养,始终无法改去这种习性,仿佛已经生生刻在骨子里,一代一代的流传,至死不变。
直到五百年后,出现了一个特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