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辛苦了。”沈绰笑笑。古代人对动物皮毛还真是情有独钟,北狗每次打猎的那些野兔野狐的毛皮都能卖到这么好的行情。真不知是不是他的主角光环。
北狗倒腾箩筐里的东西,里面有两串糖葫芦,他给了柚柚一支,支开了人,又故意藏住另外一支,笨拙地变到沈绰面前,挠头干笑。
沈绰愣了一下:“呃。给我的?”
北狗点点头,硬塞到他手里。
沈绰瞪大眼睛:谢谢,我不吃!!
“啊……先放着吧,等下我再尝尝。”
想着也是男人的一番好意,沈绰只好先把糖放到一边,又探头看向箩筐,岔开话题,“欸,还买了啥呀?”
小时候,如果不能去赶集,最期待的就是家里人的背篓或布袋,因为里面可能藏着意想不到的惊喜。
北狗听令,又去翻找,结果是一些大蒜,蔬菜什么的。
沈绰意兴阑珊,突然,对方又提着两串竹条拖出,下面竟吊着四只大大的猪耳朵。
“……”
虾米鬼啊?他连肉都买不起了嘛?要吃这玩意儿?
沈绰目瞪口呆,呆滞地憨笑两声:“今天,你想吃这个啊?”
北狗咳了一声,期待地点点头:“你,你不是喜欢吃吗?”
“啊?我……”沈绰抿了抿唇,无奈笑道,“是啊,我爱吃。”
爱吃你个鬼啊,看你那一副满脸写着「馋」字的模样,巴不得拿它下酒吧。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