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她还是间接性踌躇满志,持续性混吃等死,林昔宛时常这样想着,要是有天能来个大腕就好了,或者她要不要再换个地?选个富豪区,做一些奢侈品?
这日晚间,月上梢头,街上已无什么行人,四周静得很。
林昔宛坐在凳上望着自己的炉子发呆,往日这个时候,她定是要收摊的,可这不是被生活所迫的嘛,总要等到天色暗了一大半才愿回去,能多卖一碗是一碗。
这时,一位身穿灰色衣裳的中年男子走了过来,问道,“老板娘,你这儿还卖混沌吗?”
林昔宛蹭地站起身,“卖的,您要几碗?”
“两碗就够了。”男子静静坐在小桌前,看着林昔宛动作。
凳子比较矮短,男子腿都打不直,可又不愿像其他那些五大三粗的男子一般大喇喇的坐着,便一直曲着腿。
林昔宛熟练的生火,待水烧开,下十只混沌,再扔几片青菜叶。
别的一些混沌店大多都不愿舍得放其他的佐料,可林昔宛却在这方面做得很足。
桂花街的人爱贪小便宜,就连青菜叶多了或少了一片都要在那儿叽叽喳喳,林昔宛也就顺着她们来,能多放的就尽量多放,她们便也就经常来她这儿吃。
不多一会多,林昔宛盛好两碗混沌,搁置桌上,朝巷口望了一眼,心想着另一人要再不来,这混沌就不好吃了。
男子笑着对林昔宛点点头,付了八文钱端上碗就走。
林昔宛叫住他,别扭地说道,“诶,我这碗不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