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本来碗就不够,平时洗碗时都还生怕将它们磕着碰着,怎这人还连带着碗都要给她端走。
男子尴尬地笑了两声,从怀里摸出二两银子,放到桌上,道,“不知我这儿点银子够买吗?”
“能买,能买。”
林昔宛握着这实实在在的二两银子,不禁往男子离开的方向多瞟了几眼,这有钱人就是任性。
林昔宛把银子放回怀中揣好,准备开始收摊,方才赚了这么大一笔,还不能好好的奖励一下自己?
另一边,男子端着两碗混沌,往街角拐处停着的一辆马车那儿走去。
马车内的人明明听见有脚步声传来,可外面的那人却迟迟没有动静,不耐烦地撩起帘子,问道,“李叔,你不上来在外面站着干什么?”
李叔憋着笑,“泱漠,我在想你要不要自己下来,难不成还得我给你呈上去?人不敢见就算了,混沌还不敢吃?”
“谁说我这是不敢的?这不是我不想走路的嘛。”
李叔笑着摇摇头,将碗递给他,赶着马车,“算了,走吧。”
车轮咕咕声在空旷的街道显得格外清脆,将马车内的一声“李叔,你忘了带筷子了。”彻底淹没。
第二日,林昔宛揣着银子,又集市去多买了几副碗筷,客人等着她洗碗盛混沌的情景,实在是有些尴尬。
而且林昔宛还将混沌摊往外面移了点位置,以前是只摆在桂花街巷口,这下应该算是两条道路交叉口,人流量更大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