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钟氏早不似当年的落魄潦倒,且与皇门进出,要个女人自然十分轻易,可钟约却不愿轻易,总觉得会轻怠了娇客,也会叫旁人小瞧了表姐——他母亲当年就是万事轻易顺遂父亲的心意,才会在日后被父亲轻怠,又被旁人小瞧的。
他去讨教了门房如何才能叫表姐多看自己。门房道,要做到情意相投,那就得表姐喜欢什么,他也喜欢什么。
那日,表姐买脂粉,瞧个贝母碾的英粉很是欢喜,买了下,又转头去看偷偷粘了自己好几日、很有些做大尾不肯掉的表弟钟约。
看眼神,呜,蛮亮蛮期许的,大约是想自己也给他买些什么,白娇客这便忙去问钟约喜欢什么,再去给他买。
钟约又惊又呆,低头踢着脚边的石子非说自己也很喜欢那香喷喷、白腻腻的贝母英粉。白娇客闻言,眼角抽了抽,但终究还是如了他的愿,给他买了三盒贝母英粉,比自己还多了一盒,好歹能凑足份方便与店家降价。
当时,钟约并不晓得自己很是骚不到点子上,只知那日以后,表姐看自己时,眼里多了些怜惜、垂爱和担忧。他对此半知半解,还以为自己大功要告成。
直到那日水刑祭河伯,因记起表姐爱贝母,钟约竟先祭祀的牛羊一步跃进了河底。
表姐大慌:“祭河伯的不该是童男女么?他都十六了!”
等到钟约再探出水面,手里便多了颗水母珍珠:“我水性好,在水里寻了这个送你,你,你若喜欢它,大可顺便也喜欢一下我……”
那日,钟约长久地笑着,一口牙,漂亮过了头,那是世间最亮的珍珠。
转眼已是七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