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顺子一甩拂尘,“好说,好说!都是自家人!我去御膳房了。记得关好殿门,咱们陛下他要脸。”
穆戈会意:“懂??”说完,他回身将殿门闭上。
此时,只留了剥着金桔的元址和瞪着元址的离兰。
离兰言语中都带着丝丝地威胁,呵气:“是你自己说,还是我逼你说?”
元址抬头看他,在自己身旁拍了拍,“别赤脚站着,先上来,我喂你吃。”
离兰负手而立,眼波流转间尽显寒意,又言道:“是你自己说,还是我逼你说?”
元址将最后一瓣果肉放在银骨瓷盘里,把桔皮丢在一旁,回道:“这桔皮呀,用好了便是药材,用不好便是废物。”
离兰不再想同他废话,双目寻到白釉梅瓶里插着的那一对儿鸡毛掸子,径直走过去,反手拔出其中的一支,握在手中。
这是又要动家法?!
元址撑着身子,挪着小腿,向后面撤着,战战兢兢道:“那个……宝贝儿,这一对儿鸡毛掸子除了用五彩公鸡尾巴,寓意吉祥,还参了鸳鸯双尾,象征着……”
离兰手握鸡毛掸子,已经停在了塌边,睨看着他:“象征什么?”
元址直勾勾地盯着拇指一般粗的棍子,吞了吞睡沬,言道:“就是……夫妻间恩恩爱爱,百、、、百年好合。”
离兰用鸡毛掸子的一头怼了怼元址的屁股,接话:“反正迟早是要说的,就直接跳过那些不恩爱、不好合的部分吧,还需要我重复一遍问题吗?”
“那个……不需要了……我记得,就是殷秀嘛。”
离兰用鸡毛掸子敲了敲床榻,“跪好了说话。”
“哎,好。”元址直起身子,跪坐在榻上,瞬时间便想好了说辞,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编着瞎话:“他抓捕尚德有功,我好心赐婚给他,他竟然不知好歹抗旨不遵。”